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公共管理(MPA)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省属多科性高等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高校,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2015年获批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院校,2016年获批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高校创新自主权改革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安徽省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3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余人,在校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21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50余人。学校聘请一批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科领军人才,90余人次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和教学名师(团队)称号,71人次在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逐步建成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于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研究生招生专业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美术学、软件工程、数学、系统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金融、体育、社会工作、翻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艺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另外,有1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力学与工程结构”招生。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省科学技术奖23项,省社会科学奖4项,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1项,获发明专利530余件,2020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入选安徽省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计划。与安徽埃夫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有高端装备先进感知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皖江高端装备制造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计艺术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25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学校分析与测试中心具有省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的服务面向,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不断深化校地、校企及校友产学研合作,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建设,深入推动区域融合、校企融合、产教融合。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与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育人理念,以“雨耕勤作 赤铸精工”为大学精神和“尚德敏学 唯实惟新”为校训,坚持走以提升质量、打造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形成了“以工为主、支撑产业、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省级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和省级“双基”建设示范高校,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2020年度获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激励奖、2021年度就业工作获全省通报表扬。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学校被誉为“培养工程师、设计师、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摇篮”。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特色发展”战略,努力向着“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奋进。

 

二、招生人数及计划

  拟招生人数:27人

  2024年考试招生录取实际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情况而调整。

 

三、研究方向

  01地方政府治理

  02行政管理

  03公共政策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考前十天左右开放打印)。《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八、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九、学制学费

  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参考往年),学制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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