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徽大学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26年安徽大学本专业计划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22人。

  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在招生简章发布阶段无法确定,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六)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应及早进行学历(学籍)认证。

  已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按教育部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学费

  在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须缴纳学费。

  法律硕士学费为57000元。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五、联合培养

  (一)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此外,我校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学校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等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培养。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从我校选拔研究生到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六、基本修业年限

  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七、资助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助研津贴。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多校区办学,2026级研究生所在校区情况另行发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二)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取复试费,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为80元/生。

  (三)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当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拟录取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档案审查意见表》。

  (六)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复试、录取等事项中保持联系畅通。

  (七)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九)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十)其他招生政策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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