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及户口迁移的相关说明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内的

  党组织关系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系统内所去之处填写:中共渤海大学XX学院总支XX支部委员会。(例如,如果考取的是教育科学学院,所去之处为:中共渤海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总支学生支部委员会)

  (二)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

  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同时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转接。

  第一步骤: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1)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渤海大学委员会。所去之处填写:中共渤海大学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党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需加盖原所在党组织公章(党员信息采集表可由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导出)。

  第二步骤:进行网上系统转接。

  与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联系,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组织关系转出。所去之处填写:中共渤海大学XX学院总支XX支部委员会。

  非全日制以及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留在定向单位的)新生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

  二、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线上转接

  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一个月内,需通过“智慧团建”完成网上转接团组织关系。系统内所去之处选择:渤海大学XX学院团委。

  (二)线下转接

  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院级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院级团组织在学生本人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

  三、户口相关问题

  定向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非定向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愿意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外省考生)或者户口本原件(省内考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户口迁移地为辽宁省锦州市渤海大学(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商大里11号)。其他户口相关问题可咨询:0416-3400337。

  特此说明。

  联系方式:0416-3400137bhu1950@bhu.edu.cn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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