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封某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

  封某某,男,1987年9月26日生,学号3120185280。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封某某未按学校规定的期限返校且未办理注册手续。经学校多方联系,封某某仍未返校,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已超过14天。同时,封某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破坏消防设施、拒不服从教育教学管理等违纪行为尚处于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期间。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封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鉴于目前学校通过已知的各种途径均无法与封某某取得联系,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关于给予封某某开除学籍纪律处分的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将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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