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政治与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政治与传播学院拟招新闻与传播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9人,实际招生人数按国家当年下达具体招生计划为准。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仅负责培养工作,不解决住宿等。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 10 门以上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 CSSCI 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本年度网上报名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及学术期刊封面、目录;c.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

  5.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

  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特别提示: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在职考生和未工作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四、初试

  1.初试日期:202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 日

  2.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 英语(二)

  ③ 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 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Ⅰ③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部分考查要点主要包括:(1)新闻与传播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约 90分);(2)新闻传播实践与实务基础(约 30 分);(3)传媒研究方法(约 30 分)。

  Ⅱ④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部分考查要点主要包括:(1)传播学基础(约 50 分);(2)新媒体理论与实践(约 50 分);(3)国际传播、跨文化传播等基本理论与运用(约 50 分)。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

  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笔试、面试等。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三)录取

  1.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调档案。

  3.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无法报到入学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六、学制学费

  学制:2年

  学费:48000元/年


七、其他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2.如教育主管部门调整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 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说明,请广大考生关注。

  3.培养期间参加孔子学院外派志愿者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研究生需在赴任前按照所学专业培养要求修满学分,无特殊情况不得 申请延期毕业或休学。

上一篇:2027年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中文学院英语笔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2027年北京语言大学商学院(经济研究院)会计(MPAcc)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