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1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初试、复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进行统一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反映,联系邮箱:bhfxyyz@126.com。

  特别提示: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具体模板见http://yzb.buaa.edu.cn/info/1003/2111.htm)。

  协议纸质版(注意: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将三份协议签字盖章)请于2021年4月8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至北航法学院如心楼201(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201,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37)。未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如遇考生放弃拟录取或招生指标追加等情况,则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录取名单为法学院拟录取意见,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附件:公示-2021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pdf

  北航法学院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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