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

  为确保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规范博士论文送审流程,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2334325

  邮箱:xwb@chd.edu.cn

  办公室:南校区北院教学区主楼312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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