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的高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并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深造机会。

  2012年起,学校开始开展服务国家特需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年,开始在香港地区招收研究生。2021年11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2025年9月,学校获批新增公共管理学、法律、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会计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正式形成“1个学术学位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全新发展格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2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流程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网站及基本要求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发布于我校“研究生处官网-招生-通知公告”版面),确认完全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持续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信息,并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有权不准予其考试、录取。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报考点选择

  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2453)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凡拟选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7)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我校于“研究生处官网-招生-通知公告”版面发布的网报公告。满足我校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1157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

  (3)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详见教育部印发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务必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

  我校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及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按照要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初试、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19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204英语(二)

  204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附录2)。

  (二)复试

  1.成绩要求: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安排: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附录3)。

  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我校将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满足我校基本学业要求(详见“二、报考条件”中相关要求)及获得复试资格后,在复试时按要求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仅限同等学力考生)》(附录4)。

  (四)调剂复试

  我校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所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前发布),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我校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五)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依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复试中设置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相应题目,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八、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本单位招生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而成的考试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及缴费说明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4.5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


十、学制

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于2027年9月入学。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均为5年

在校期间,学生可参考本人学业情况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制度提出提前毕业申请。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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