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与未来教师学院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5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是我国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数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2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2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23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9个。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美术学共5个学科进入A类。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学校又取得了更为优异的成绩,8个学科获评优秀。2024年,学校成功入选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485人,硕士生导师1785人。目前学校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入选者等领军人才3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入选者等青年人才50人;入选“北京学者计划”12人,北京项目35人,北京市科技新星3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国务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教育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10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
(研究生导师数据截至2026年9月,其他数据截至2026年2月)
二、招生类别
(一)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暑期集中学习。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就业。
2027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7年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与未来教师学院教育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收5人,研究方向01教育管理。
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学科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及复试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即所有考生均须登录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上传考生材料。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按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对本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对于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提交的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
3.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凡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因未按照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报考信息审核不予通过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含有效期起止时间)、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按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填报,并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后,至入学报到之前,考生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电子注册。
2.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特别是毕业日期,要求准确到年月日。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尽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网上报名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网报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5.考生网上报名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应详细准确,其中“移动电话”应保持可联系状态,以便及时联系。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所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17教育管理学,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复试
(1)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27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科目:005008教育管理学综合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在复试之前公布。
八、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调剂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九、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具体权重见当年复试方案。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标准、学制和奖助方案
学费:8000元/生/年;
学制:3年。
十一、住宿安排
2027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学校均不安排住宿。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ad.cnu.edu.cn/)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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