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三峡大学医学院药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基本情况】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
学校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重点支持的高水平大学。
【综合实力】
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综合性大学。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土木水利、能源动力),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2‰。
【师资力量】
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现有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4人,国家级领军人才10人,其他国家级人才18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340余人。学校还聘请20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学校有27名学者入选2025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学校是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学校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人才,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近9000人。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5年科研经费近5亿元。学校牵头制订全球洪水风险评估技术国际标准,发布全国首个防洪知识大模型“大禹”,1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国家级智库成果8项,省部级智库成果82项。学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进入“中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排行榜TOP100”和“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国际编号216319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学校联合研制出国际首创的3.2米口径射电/毫米波望远镜系统——“三峡南极眼”,在南极中山站正式开展银河系NH3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助力国家极地科研新突破。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外语跨学科研究》等学术期刊。
【开放办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现有来华留学生2200余人。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入选教育部“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能源转型领域中方成员高校。获批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教育部“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成功举办“中国湖北—南亚高校校长论坛”。遴选教师赴联合国工发组织任能源专家。学校九歌民族乐团、求索舞蹈团分别赴法国、西班牙参加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演出。三峡大学-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承办“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反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方向
2027年我校药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4人,不区分研究方向。
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2027年最终下达计划和普通考生(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享受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等考生)一志愿上线情况予以调整。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三、学制学费
学制是3年,学费是10000元/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6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生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评选标准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4.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的特困补助。
7.设有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
8.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详情见学院网站。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文件执行。
注:上述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以学校及学院当年文件为准。
五、报名条件
(一)学业水平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请仔细查阅专业目录中的说明,除需满足招生学院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
七、初试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时。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49 药学综合 ④无,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
八、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3.MBA、MPA、MPAcc、MEM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