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拟招人数:15人。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所有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学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按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中国气象局委托高校定向招收培养大气科学类专业应届本科生报考的,须经定向单位所属省(区、市)气象局和本科就读高校同意并重新签订定向协议后,方可报考我校。否则,考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报案公安机关。
(三)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初试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9)农业知识综合一
(802)环境学原理
(三)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与原试题相一致。
(四)预计2027年2月后,考生可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的要求,登录“研招网”等平台查看初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一般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三)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考生预计可在2027年3月中下旬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时间预计为202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或各复试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六)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一般应在2027年4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校对照《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3、复试阶段考生应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由学校组织人员与考生开展面谈,对其思想政治情况进行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十一)学校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规定开展破格复试工作。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等国家战略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十二)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见新生入学通知,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复试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七)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报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2000元/年·生
十、奖助办法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注:各奖项评选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会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五)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