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注: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及本科毕业证学历者,可参加研修班课程的学习,但不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二、培养方式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课程教学时间两年,业余时间授课。

  

三、课程名称

课程设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基础外语(英语)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管理学管理学方法论管理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现代营销管理
应用统计分析组织行为学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创业管理
公司法与企业法

  注: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

  

四、收费标准

  1、研修班培训费2680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一次缴清。

  2、研修班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

  注:以同等学力申硕的学员,须按教育部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另外缴纳相关费用。

  

五、颁发证书

  学员修完全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加盖中国政法大学校印、校钢印和校长印的企业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六、报名材料

  1、填写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近期同一底版六张白底彩照(2寸2张,1寸4张)。

  3、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重要知会:交付学校审核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都是真实有效的,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缴费方式

  1、现场报名并缴费。

  2、网上报名及缴费。

  银行汇款、转账。可将培训费全款汇至中国政法大学账户:

  户  名:中国政法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开户账号:346756007485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汇款人姓名+商学院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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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