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历届“感动松江”道德模范评选宣传的基础上,继续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上海市松江区文明办决定开展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推荐活动。现将学校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市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在松江区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实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不断提升。

  二、推荐范围和标准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和离退休的教职工、学生等在松江工作或生活的公民均属推荐范围。入选历届“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和提名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推荐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

  坚持在松江区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贡献,事迹突出,在当年度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对推进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2、分类标准

  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共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大类。具体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活动形式

  第一阶段:推荐(2021年10月19日——10月31日)

  二级单位党组织向学校推荐本单位符合标准的候选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候选名单,荣获国家、市级、区级相关荣誉称号,入选“点赞松江人”每月榜单,全国、市级媒体报道情况等要素,作为参考内容。

  第二阶段:评审(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

  由学校按照标准遴选1-3人,在校内进行公示后,向松江区文明办推荐。

  第三阶段:审核(2021年11月11日——11月21日)

  初步筛选: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资格,审阅候选人事迹材料,确定入围者。

  市民投票:通过融媒体和“文明松江”微信公众号开设入围者事迹展示和投票页面,听取市民意见、接受市民投票,统计得票结果,并召开第二次组委会会议,审议产生正式候选人20名左右。

  综合审定:由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根据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定,产生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建议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

  在松江区级媒体上公示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和提名获得者基本情况,经报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后,确定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和提名获得者。

  第五阶段:学习宣传(2022年4月)

  松江区文明委将发文并在2022年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布2021年“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名单,并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推进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以公开、公正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2021年度“感动松江”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要好中选优,真正把道德模范推荐上来。

  2.注重宣传,积极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各单位特别要充分挖掘本单位师生中不平凡的事迹,发现身边的道德模范,体现本次活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要对推荐对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把关,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和感召力。

  3.要合理安排,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推荐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推荐时须交字数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并附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另附1000字以内详细文字材料、媒体报道情况链接及2——3张高清生活照。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推荐材料请加盖二级单位党组织公章,并将该材料、证件照以书面及电子版报送校文明办(生活照仅需电子版)。

  推荐材料于2021年10月31日(周日)前上报。校文明办邮箱:wmb@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445室。

  联系人:李盈颉,电话:67792852。

  东华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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