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大连海洋大学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海洋大学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现有15个学院、1个教学部,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水产学科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层次,在教育部前五轮学科评估始终位居全国前列;植物与动物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加强与非洲、美洲、欧洲和亚太地区沿线国家的合作,先后与22个国家(地区)的107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
一、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人,其中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拟招资源与环境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3人。《大连海洋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初试成绩、录取推免硕士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培养方式
学校各专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可适当延长修学年限,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研究生培养期间学业成绩优异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考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二)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大连海洋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另行公布。复试科目:912环境工程综合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914海洋生态学、915环境监测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审查考生《大连海洋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最长不超过两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待遇。
十二、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