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和“由党创办、与国同行”的红色办学传统,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造福人类发展。
经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形成鲜明特色,教学科研成果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院金融学科实力雄厚,具有理工科大学金融与数量交叉的鲜明特色,在跨境资金流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企业投融资决策等领域优势明显,目前已经完成上述领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十多项,并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两项。学院已通过AACSB、EQUIS、AMBA和CAMEA四大国内外权威商学院认证。
学院拥有一支院士领衔、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杰青、优青等名师荟萃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兼具突出的科研水平与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为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培养了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教育名家、管理学科专业奠基人以及业界精英。
二、专业介绍
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教育是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
国家正大力发展期货市场,提升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对高端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经济管理学院联合国内主要交易所、头部期货公司、大宗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联合组建“期货研究院”,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我校金融硕士(MF)是期货研究院的重点人才项目,以期货为特色,一方面满足实体企业对期货和金融衍生品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为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和金融机构提供高端人才储备,具有与头部机构、龙头企业深入合作,“前沿理论+实操技术”相结合的突出优势,专业特色鲜明,严格控制培养规模,注重提升培养质量,多年来就业质量非常高。
三、培养
(一)培养目标
我校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
我校金融硕士(MF)一方面注重夯实学生的金融学基础,使其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掌握投融资管理、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等相关领域的系统知识,另一方面重点学习期货、期权与衍生品的基本原理,掌握商品期货与套期保值、金融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的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培养过程中突出实践导向,以期现结合为重点,围绕农产品、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结合企业实践,开展套期保值、保险加期货、基差交易等实务案例教学。组织学生到交易所、期货公司、大宗商品交易企业、金融机构期货业务部实习,积累实操经验,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学习方式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商品期货与套期保值;
02(非全日制)金融及衍生品期货与套期保值;
03(非全日制)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投资者行为研究;
04(非全日制)期货市场管理与监管;
05(非全日制)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在校学习最短时间为2年(含提前答辩)。
(四)学费
学费:总计6万元。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准考证打印
在“研招网”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21日。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431)金融学综合。
选择专业学位类别为:0251金融硕士,选择院系为:(主校区)MBA-EMBA教育中心。
(三)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6年3月下旬。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十、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5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6年4月17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