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纪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12月10日,学校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十四次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成恩主持会议,校纪委委员,各二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学校纪委机关、党委巡视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成恩重点围绕“坚持自我革命”主题,分别从深刻领会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的深刻内涵、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以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新的伟大社会革命三个方面,领学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就全校纪检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李成恩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校纪检干部要读原文、悟原理,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面系统学、深入反复学,深刻领会要点要义;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党史、悟思想的成果转化为办实事、开新局的成效,扎实推进学校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同时,李成恩以“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为主题,从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以及结合学校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李成恩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一是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把贯彻执行《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相结合,并以廉洁教育活动月为契机,把《条例》作为各级党组织中心组、机关各部门工作会议等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将《条例》各项要求理解把握到位。二是要从严从实加强监督和约束,全校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条例》加强底线思维,提高红线意识。全校纪检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四必谈、四必提、四必进”工作要求,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主动精准发现问题;要认真做好机关换届监督工作,把“关键领域”监督做深做细做实。三是要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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