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属管理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研究方向及学制

  2027年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拟招生30人。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25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研招网报名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研招网按提示操作完成报名及缴费,并在网报期间根据报考点设置的核验材料类型上传相关核验材料,网上报名后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报名完成,材料核验未通过的考生仍需根据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相关公告执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各专项班方向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推免。统考阶段,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均仅招收【07不区分研究方向】考生。

  (2)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及学籍信息,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20日(每天上午8:30―11:30,14:00―17:00)。

  3.符合我校3108考点的考生,初试考点安排在我校松江校区。

  4.初试科目有: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47知识产权基础

  ④821知识产权综合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一般在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复试期间,考生应仔细阅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八、培养费

  3.3万元/年。


九、录取

  (一)按照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十、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一)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定向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授课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学校试行直博生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相关信息。

  (四)学校现有松江、长宁、普陀三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入学报到通知为准。学校在实行校内住宿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走读。

  (五)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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