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复旦大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开课单位: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按照各年级、各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学生规模,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开课计划,在充分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开课准备。课程表排定发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2.除封闭型专门学位项目(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专业学位项目、全英文学位项目等)以及培养单位明确限定选课学生范围的课程外,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向全校研究生开放。开课单位可在优先保障本单位研究生选课需求的前提下,分批开放选课。

  3.排课时应确定每个教学班的起止周次、上课教室和任课教师。无教学大纲、无上课地点、无上课时间、无任课教师的课程,以及明确限定只能任课教师本人指导的研究生选课的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绩效不予核算。研究生修读这些课程获得的成绩和学分不予认可。

  4.学校公共教室借用截至第13周周五(2022年5月20日),首次数据同步将在5月23日(周一)前完成。数据同步后,请各单位在第14周周五(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排课信息核对确认、选课范围设置等操作。排定的课程表将于2022年6月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5.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周一)10:00至2022年9月19日(周一)10:00。选课开始后,原则上不再新增排课。选课前三日为高峰期,期间暂停排课调整。

  6.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按照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排课。如新学期无法采用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将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学位公共课安排

  因教学组织安排的需要,必修的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继续按照秋季、春季指定院系分学期排课,2022年秋季学期排课的院系列表详见附件1、附件2。各单位安排学科专业课程时应避免与必修的政治理论课上课时间冲突,并指导研究生按照排定的教学班选课、上课。

  第一外国语课程(英语)不指定院系排课。2022年秋季学期,按照2022级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新生选1门次、50%的2022级博士研究生选1门次的预算选课需求并安排开课。

  部分院系有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课程单独开班需求的,排课时应在“教学任务说明”栏中注明“院系自排”,并在“班级名称”字段中添加备注说明(如“2022级MPA2班”、“FDU-LSE双学位项目班”等,添加备注时请勿删除已预置的“课程名称”信息)。

  三、时间和教室安排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统一的上课时间表(附件3)安排上课时间,并按照教学大纲的进度安排,准确维护起止周次。

  所开课程如安排在学校公共教室上课,需先通过汇总数据导入(附件4)或按照“本科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秘书版)”(附件5)向教务处(或医学教务处)申请教室,确定教室后再登录“排课综合服务”补充详细排课信息、设置选课范围。

  选课开始后如因选课人数等原因需要调整授课教室或其他课程安排的,选课高峰期后可按“本科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秘书版)”(附件5)的提示完成调整申请,数据同步后再登录“排课综合服务”补充完善排课信息,设置选课范围。

  所开课程如安排在院系教室上课,可以直接在“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服务中维护排课信息、设置选课范围。如需新增院系教室,填写“院系新增教室信息汇总表”(附件6)后报研究生院(或医学研究生院)录入教室数据库。

  四、外聘教师

  拟开课程如需邀请外聘教师担任主讲教师,由拟聘单位对外聘教师进行审核,确保所聘教师具备学校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拟聘单位应及时采集新受聘的外聘教师基础信息,登录“研究生课程外聘教师申请管理”完成外聘教师信息维护、上传院系审核意见,并获取外聘教师工号(一人一号,编号格式为“WP+起聘年份+院系代码+3位流水号”)。

  聘用单位应做好外聘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开课前应组织外聘教师学习和掌握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相关规定。外聘教师因课程教学需要进校的,由开课单位按照学校非在编人员的要求做好进校报备手续,并做好进校管理。续聘的外聘教师,由开课单位办好临时一卡通延期申请后,再做进校报备及相关管理工作。

  五、教学大纲

  任课教师应提前准备教学计划、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课程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等课程要件,按时完成教学大纲的信息维护和发布。“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上传”应用服务开放时间截至第19周周五(2022年7月1日)。任课教师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ehall)维护、发布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院系研究生秘书可登录“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服务维护、发布。

  对学生选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如对修读学生有先修课程或专业知识背景要求,或上课形式有特殊安排的,排课时可在“选课备注”栏中予以注明。

  课程教学大纲未按时发布的,学生选课时将无法查看并选择该课程。

  六、选用教材

  拟开课程如选用教材,需及时填报选用教材的基本信息。任课教师可登录eHall中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填报”进行维护,院系研究生秘书可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中的“排课综合服务”(教学大纲页面)进行维护。维护时如无法选到相应的教材信息,需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2022年5月27日(周五)前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导入系统后再进行维护。

  各单位应按照《复旦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做好本单位选用教材的审查工作。2022年9月9日(周五)前,经各单位课程思政与教材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的《复旦大学教材信息审核表》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

  七、课程助教

  学校优先为研究生学位公共课、学位核心课配备课程助教。有助教需求的研究生课程(教学班),排课时可以在排课综合服务“基本信息”页面的“是否需要助教”字段中维护助教岗位需求信息。

  各单位研究生课程的助教岗位数,根据近三学年各单位开课数量和当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额度按比例配置。具体课程(教学班)的助教岗位安排,根据当学期第0周周五(2022年9月2日)10:00的选课人数,按照从多到少的优先顺序确定。

  研究生课程助教一般在学校助管助教工作启动第一周开始网上报名,一般在学校助管助教工作启动第三周前完成招聘和聘用信息维护。各单位应及时完成数据维护,避免首月助教岗位津贴核算受到影响。

  八、线上教学

  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基于课程特征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任课教师可以采用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授课过程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的相关规定。

  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采用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课程(教学班),排课时应在“班级名称”或“备注”栏中予以注明,上课教室应维护为“在线教学”(虚拟教室代码为“zxjx”,区分大小写),混合教学的课程应按周次维护线下和线上的教室安排信息。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27日(周五)前将汇总确认的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课程(教学班)信息(附件8)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备案。

  九、其他

  1.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在“研究生排课综合服务”应用服务中完成排课操作,登录地址为http://yzsfwapp.fudan.edu.cn/new/index.html,登录账号为本人UIS账号。

  2.新增开设的研究生课程,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教务员登录“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及审核”应用服务提出新开课程申请、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审定生成课程代码后,方可排课。

  3.未维护进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选课后将列入研究生的“其他选修课”类别。为避免学分审核时出现课程类别的学分计算偏差,建议排课期间及时检查所排课程在主要培养方案内的所属课程类别,必要时应调整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列表。

  4.封闭型专门学位项目的课程如未作选课学生范围限制,课程将向全校研究生、卓博学员开放选课。为避免非项目学生选错课,各项目应在排课时预先做好选课范围的条件设置,通过年级、学位类型、所属培养项目、选课开放批次等条件分类分批开放选课权限。

  5.确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课程安排的,经开课单位同意后,可在2022年8月22日(周一)至2022年8月23(周二)申请排课调整,经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调课课程表。

  准予调课的课程,如涉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调整或变更,最迟需在2022年8月23日(周二)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更新和发布。

  6.排课完成后,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应认真核对课程安排情况,审核无误后将排定的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排课信息书面通知任课老师。

  十、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谭老师,65641079,gs_training@fudan.edu.cn(排课) 金老师,65641078,gs_training@fudan.edu.cn(信息系统支持/培养方案变更)

  赵老师,65643613,zhaoshujing@fudan.edu.cn(教材选用)

  陆老师,55664217,dmlu@fudan.edu.cn(课程助教)

  2.医学研究生院

  陈老师,54237024,yxpy@fudan.edu.cn

  3.公共教室借用

  马老师,55664235,masj@fudan.edu.cn(邯郸/江湾/张江校区)

  郭老师,54237307,yxjw@fudan.edu.cn(枫林校区)

  研究生院

  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4月6日

上一篇: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复旦大学文科博士生国际访学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通知 | 关于2022年六月、七月和十月批次复旦大学毕(结)业研究生毕业照采集工作的通知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