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广东工业大学拟招收53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统一下达为准。
二、学费学制
学制:3年。
学费:30000(元/生·学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按规定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考试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考试地点:由当地报考点安排考场,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共十三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三)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考时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应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复试通知。
七、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录取规定。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提供虚假信息、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者,不予录取。
八、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为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强化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我校积极探索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包含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科教融合联合培养、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培养等各类专项,具体招生专业、联合培养单位和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为准。
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紧密结合广东省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采用“1+2”培养模式,第1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第2、3年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专业单独划线、单独复试。
九、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一)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签订的定向协议规定落实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