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理工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前身是1919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2003年正式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

  经过百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铸就了“奋进求是”的校训精神,已基本建成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立足新时代,学校始终坚持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2027年计划在25个一级学科专业和3个二级学科,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预计1200人左右。

  为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高水平训练,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2027年计划在31个专业学位领域(类别)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2100人左右。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在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预计350人左右。

  同时,为推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加快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基于项目驱动的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造就行业急需的卓越工程师,以东南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西北分院和兰州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为依托,2027年计划在31个专业学位领域(类别)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优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210人左右。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230人,不区分专业方向。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如实填写、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一样有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确保准确,且在2027年9月前有效。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3.学信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期间根据审核工作安排,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审核。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考生应当按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要求缴纳报考费。


四、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19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0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白色A4纸打印,且信息完整清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初试科目: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


五、复试

  1.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上级部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及时发布当年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此人数与公布的拟招生数据会有微调,但不影响考生报考。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情况提前确定并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复试时间一般在2027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中旬,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须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等4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如部分专业当年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工作办法,开展调剂工作以完成招生计划。

  5.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行。

  请考生自行了解身体状况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别是学科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影响情况。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百分制,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及考生实际情况,建议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报考尽可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8.卓越工程师专项指标采用申请审核制分配到学院,计划到导师个人(或课题组),提出申请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计划分配前,提交申请表,批准后专项计划随分配给学院的招生指标下达学院,汇入学院总的招生指标,一并完成。

  专项指标不计入导师的普通招生指标总额,基于导师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申请和学生志愿报名,择优录取,具体按照当年的卓越工程师管理文件执行。


六、录取

  1.经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委会审议后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录取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档案、协议书等所有录取后要求的调档政审相关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在入学报到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报到。通过高研院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前和导师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无法完成相关协议及手续、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报到。

  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情况,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在学期间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4.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以学信网备案信息为准。


七、学制、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学制为3年。

  按照入学当年上级部门批复的文件执行,详细信息请通过学校财务处官方网站查询。

  1.学费:48000元 /生·年。。

  2.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我校发布的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实际招生人数的95%左右,仅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2027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当年实际下达我校计划为准。

  我校公开招考计划充足,每年招生计划较为稳定,请放心一志愿报考。

  温馨提示:为便利“招培就一体”,扩大毕业生就业范围,我校今年硕士招生所列招生专业目录,学科专业以一级学科专业为主,研究方向涵盖所有二级学科专业。

  2.我校是国家授权的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具有博士授权学科专业接收直博生。以推免方式来我校深造的考生享有更多政策倾斜和支持。

  3.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特别说明:(1)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等特殊文具。(2)招生专业目录提供的参考书目仅作为参考,没有提供参考书的请自主选择相关书籍。(3)我校自命题科目:“882建筑综合设计”在第四单元进行,考生无需自带画板和绘图纸,仅允许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进行答题、绘图,除常规考试工具外,可携带马克笔、彩铅;“881专业设计”在第四单元进行,无需自带画板和绘图纸,仅允许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进行答题、绘图,除常规考试工具外,可携带马克笔、彩铅或色粉。报考881和882两科目的同学务必关注学院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严格按照考点要求,将姓名和考号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未按要求填写的试卷一律按无效卷处理。

  4.我校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区位于兰州市中心位置,东有城关区,西有西固区和安宁区,交通便利。

  5.我校硕士研究生在填报志愿时无须填写导师信息,入学后学院组织导师和新生双向选择。

  6.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录取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制3年,学制内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中,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要求和培养质量。

  甘肃省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甘肃省高研院管理规定执行,录取后由导师和录取新生确定专项计划人选。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相关事宜联系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0931-2741880,2973744)。

  8.我校在浙江温州依托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研究院,设有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要招收部分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机械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药学、生物与医药及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MBA)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辐射长三角地区,欢迎广大考生踊跃一志愿报考。温州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计划单列,须签订联合培养合同,通过参与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不断提高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和温州市的政产研学进一步发展。

  9.我校在甘肃金昌以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为基础,联合金昌市人民政府、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建兰州理工大学金昌研究院。研究院紧扣金昌市“2+4+N”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聚焦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电池、数字经济、化工循环、资源综合利用、“人工智能+”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统筹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与人才培养工作。研究院下设新材料研究所、先进成形研究所、化工循环研究所、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先进装备研究所、智能制造研究所、未来空间与信息研究所七大研究所,围绕高端金属材料精深加工、绿色低碳冶金、有色金属产业智能化改造等方向进行系统性科研布局。研究院同步推进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科研平台建设,依托研究生实践基地落实双导师培养机制,校企协同培育实战型创新人才。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计划单列,为专项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后,计划到人,由导师择优派出联合培养研究生,不计入导师普通招生指标总额。

  10.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不予准考。个别需要调剂的专业领域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时须变更录取属性为定向,否则录取无效。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生物与医药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12.符合规定条件并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民族地区。相关信息一经填报确认,初试成绩公布后不允许修改或变更。

  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4.学校不断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生源质量。

  15.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招生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不提供历年考试真题。学校明令禁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特别是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请各位考生提高对某些社会机构、相关网站或自媒体平台的甄别和判断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16.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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