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型
(一)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二)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方式
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要如实填报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三、招生计划
(一)拟招生人数:3人。
(二)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可选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指定报考点,相关要求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考机构公告为准。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须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照片、提交核验材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补交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具体安排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基本信息填报要求
1.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保持一致;曾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的考生,按当前有效身份证信息填报。
2.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须详实准确,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避免出现报考点联络不上、录取通知书无法投递等问题。
3.考生来源须结合本人实际如实选填;自考、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国(境)外教育机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来源统一选择“其他”。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均为有效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前自行核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报考。
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
4.考生须认真研读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报考公告,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和所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情况,提供真实材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填报信息有误、弄虚作假或提交虚假材料,造成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不予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阶段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考生可于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本人学历(学籍)相关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我校要求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佐证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核验不予通过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将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7.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招生政策,审慎选择报考点和报考专业;报名成功后,应主动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学校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配合完成报考资格审核等工作。
8.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9.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合理便利,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阶段由报考点按规定开展考生报名信息及报考材料初审。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实施报考资格复核,重点核查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前置学历、非全日制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专业背景、毕业年限以及招生专业目录列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对材料存疑的考生,须按报考点或学校要求及时补齐佐证材料,逾期不予补办。经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与报考条件不一致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七、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5林业基础知识综合
④805森林生态学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范围说明
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并按规定编制考试大纲。
2.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含参考书目)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复试。其他要求以报考点和学校通知为准。
八、复试与生源补充
(一)复试
1.我校为二区招生单位,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生源状况与复试差额比例,划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要求。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及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初试入围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并对外公示。
2.学校统一制定年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明确复试形式、成绩使用规则及录取相关要求。二级招生单位依据校级文件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细化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入围分数线、成绩核算、工作流程、组织管理及咨询渠道等内容,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示的复试细则一律无效。
3.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面试为必备考核环节。学校设置复试总成绩合格标准,二级招生单位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增设合格线。复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生源补充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开展生源补充工作。生源补充工作办法待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制定并对外发布,相关工作严格遵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重点考查考生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
(二)学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曾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受到停考处罚,处罚期满后再次报考的,是否录取由学校依规研究确定。
(三)考核可安排在复试阶段开展,也可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实施,采用面谈、函调、实地外调等方式。采用函调的,相关材料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真实可靠。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如有隐瞒、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十、录取
学校依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在下达招生计划范围内,结合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综合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遴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核算,初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0%,各学科专业具体权重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另行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前,学校组织开展全面录取资格核查。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未完成核验的考生,不纳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及上报范围。
(三)拟录取名单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结束后,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入学前未能取得相应证书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录取类别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就业方式为准。拟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就业方式不得更改。定向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另有规定除外)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本人自行协调处置,由此造成无法参加复试或者不能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学校为录取考生制作《录取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人事档案。拟录取名单完成公示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签章流程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提出体检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3000元/年·生
(二)奖助体系
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三)休学、支教、保留入学资格等延期入学的研究生,学制、学费按实际入学当年标准执行。
十三、授课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周末授课、集中授课等方式学习,具体安排由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
十四、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