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化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7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36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800名,专业型28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专业方向:国际化MBA
学制是2年。
学习方式是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照片和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同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补报名(缴费)和提交核验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要求报名、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四、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四)初试科目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②英语(二)
六、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各招生学院官网向考生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全面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及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等,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1.加试科目
[013JS03]管理学;
[013JS04]市场营销学;
(四)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调剂
学校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录取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参加调剂复试。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按规定时间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招生学院。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四)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体检不合格者。
(六)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七)硕士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者除外)。
(八)逾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或人事档案者。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研究生录取类别: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非定向生若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75000/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广州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2027级)》(点击查看)。若有变动,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
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优先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和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项目等,鼓励学生学术创新,提升国际视野。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其他
(一)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各专项招生计划人数,最后录取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招生人数为准。我校将在统考报名结束前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应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四)我校研究生培养分大学城校区、黄埔校区、桂花岗校区,考生入学后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我校研招工作更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