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点、导师、2021届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位论文的监控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评论文范围及要求

  1、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须全部盲评。

  2、2021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盲评论文由各培养单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取(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至少抽取3篇)。

  3、2021届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盲评工作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执行。

  4、盲评论文在评审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前及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并留存检测报告备查。

  二、盲评组织工作

  1、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组织安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送审服务平台盲评。

  2、2021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或盲评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安排,盲评名单必须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里进行抽取,未经系统抽取视为本环节无效。每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送两名评阅专家评阅。原则上应将学位论文寄送到省外具有相同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评阅。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盲评名单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进行盲评抽取,按附件1的格式提交本单位本次盲评学生名单(含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并经分管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

  四、盲评论文提交要求

  (一)操作要求

  1、本次盲评的学位论文需提交PDF板式的电子论文、盲评论文查重报告。盲评论文复制比须符合《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生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贵大学位[2011]15号),否则不予送审。学生提交论文后须经过导师审核及各培养单位同意送评后,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仅限博士)送出评阅。

  2、学生提交操作指南:

  a)学生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

  b)完善“基本信息”;

  c)点击“评阅申请”完成本次评阅或盲评论文的提交。

  3、导师审核操作指南:

  a)导师登陆系统;

  b)点击“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

  c)进入“论文评阅审核”栏填写论文指导意见。

  (二)截止时间

  1、博士学位论文学生提交时间截止于2021年3月30日。

  2、博士学位盲评论文的导师审核时间截止于2021年4月6日。

  3、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及导师审核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

  (三)盲评论文格式要求

  盲评论文的格式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排版,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盲评论文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各部分的排版顺序为:

  1、封面:统一采用A4纸排版(封面的具体格式见附件2、3);

  2、目录;

  3、中文摘要:参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

  4、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对应;

  5、论文主体:参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

  6、主要参考文献:参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

  7、图版及附录。

  五、其它事项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点、2021届毕业研究生特别注意:盲评论文与答辩结束后正式提交的学位论文在格式上有所区别。盲评论文中不得出现可能泄露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身份的任何内容和文字。

  2、提交系统前应仔细检查论文,特别是“致谢”、“在读期间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目录”……等不能出现研究生以及指导教师姓名。“在读期间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和“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目录”可以简单罗列,如“在读期间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1项等”,“在读期间,于XX期刊发表SCI论文X篇等,于XX期刊发表EI论文X篇等”,但以上内容均不能出现课题名称、发表论文名称、研究生名称、指导教师名称。

  3、盲评论文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系统,逾期影响毕业答辩,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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