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二、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5000元/生/学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可以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须在2026年10月24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6年10月24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说明/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生学历说明”):
①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 (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②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一份(须手写签名);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初试
(一)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地点:由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华侨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
(四)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六、复试
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