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请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 所属单位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
外国语水平 学科综合水平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日语或法语

  注:上表中的考试科目以《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4〕1号)为准,后期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三、课程设置

类  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备注
必修课 公共选修课 政治 1A0000A0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和英语语言文学方向修读第二外国语(日语、法语)
1A0000A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2
外语 1A0000A006 第一外国语(英语) 4 64 1-2
1A0000A007 第二外国语(日语)+慕课
1A0000A008 第二外国语(法语)+慕课
素养课 1D0000A001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1 16 2
学科基础课 1A0502B001 外国语言学理论 3 48 1 无备注的课程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和英语语言文学方向必修
1A0502B002 外国文学理论 3 48 1
1A0502B003 翻译学概论 3 48 2
1A0502C001 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 1 16 1
1A0502B004 外国语言学研究方法 2 32 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必修
1A0502B005 外国文学研究方法 1 16 2 英语语言文学方向必修
1A0502B006 翻译研究方法 1 16 2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1A0502E001 应用语言学 2 32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选修
1A0502E002 心理语言学 2 32 3
1A0502E003 英语课程教材教法研究 2 32 3
1A0502E004 二语习得理论与研究 2 32 2
1A0502E005 外语教育心理学 2 32 2
1A0502E006 语言测试与评估 2 32 3
1A0502E007 英汉语对比与翻译 2 32 3 英语语言文学方向选修
1A0502E008 西方文艺批评理论 2 32 2
1A0502E009 文学批评方法与实践 2 32 3
1A0502E010 口译理论与实践 2 32 3
1A0502E011 跨文化交际学 2 32 3
1A0502E012 英语文体学 2 32 3
1A0502E013 英汉语言与文化 2 32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和英语语言文学方向选修
1A0502E014 语义学 2 32 2
1A0502E015 语料库语言学与外语研究 2 32 3
1A0502E025 大数据及信息化技术 1 16 1 所有方向可选修
公共选修课程 / 五育、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类及其他全校内通开通选的课程 / / / 所有方向可选修
课程学分要求:总学分≥32;其中,必修课学分20,选修课学分≥12。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询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现场确认需要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收取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页(进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查询或者认证。)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成果的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则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三)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先通过我校资格审核,才可以报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2025年3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报考、缴纳考试费用、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

 

五、培养管理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

  1、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按相关规定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核。

  2、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3、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由学校颁发相应学科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学术成果准备。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学费及缴纳方式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当年招生简章发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2、学费须由申请人本人在湖北大学财务缴费平台在线缴纳

  3、学费缴纳实行“两段制”,具体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注册后,缴纳总学费的45%,才能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和国家统考后,再缴纳总学费的55%,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指导以及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阶段。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终止学习或超过规定年限,所缴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

  5、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即可申请参加次年5月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6、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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