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23人,本年度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拟招生人数均为预计人数,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别

  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考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5.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信息核查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报考点的公告(学校报考点公告另行通知)。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考前(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1.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和复试参考书目另行通知)。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并综合考查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按规定程序上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学制与收费标准

  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


九、毕业

  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细则》,我校硕士研究生应达到细则相关毕业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违规处理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对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同时,将依法把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其有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十一、住宿及其他情况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

  (二)授课方式采用分段集中授课(不占用节假日),具体时间以授课学院安排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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