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内蒙古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民族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坐落在西辽河文明核心区、被誉为“科尔沁草原明珠”的通辽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一、招生计划及研究方向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拟招生45人。

  研究方向:05社会保障。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方可报考。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2027年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公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3.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 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网报时请准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27年9月前有效。


四、初试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初试其他相应要求以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复试时间原则上为2027年3月至4月。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调剂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由学校另行发文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

  1.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处(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2.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处(院)网站、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异动处理。


六、学制

  专业的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


七、学费标准

  18000元/学年。


八、培养地点

  内蒙古民族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研究生各培养专业办学地点主要在我校的霍林河校区和西拉木伦校区。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规培基地设在临床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通辽市)、内蒙古林业总院(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赤峰大学附属医院(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呼和浩特市)、 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通辽市人民医院(通辽市);中医专业学位硕士规培基地设在临床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通辽市)、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锡林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呼伦贝尔市)。

  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九、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培养环节,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违规处理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管理要求,对于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同时,将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其有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十一、其他事宜

  (一)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在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须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二)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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