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研究方向
2027年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拟招生15人。不区分研究方向。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 学制(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
三、学费标准
学费8000元/学年。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应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复试前核验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如需招生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六、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定位和相应考试大纲开展初试科目命题工作,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管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实施。
七、初试与评卷
1.初试
(1)初试自命题科目和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及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3)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评卷
(1)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自命题科目试卷。
(2)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八、调剂
1.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2.调剂方式
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无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3.调剂程序
调剂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调剂考生人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九、复试和录取
1.复试
复试和录取工作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学校在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 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办学地点及住宿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金川、准格尔和康巴什校区。
具体办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
1.2027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设置培养学院和考试科目,考生应在报名时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在2027年9月前有效。
5.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注招生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