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南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等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我校公告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报名时应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一经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作为准考证照片,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四、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安排:

  12月20日上午:101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下午:201英语(一)

  12月21日上午: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12月21日下午: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等。

  复试科目:法律综合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科目:①经济法②刑事诉讼法

  各专业(领域)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标准

  学制3年,学费3万。

 

九、其他

  (一)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一般与全日制专业相同(在工作日授课)。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采用多校区分段培养,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即视为认同。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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