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2027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190人。

  因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目录内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会计硕士(MPAcc)拟招生人数为5人。

  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会计、大数据财务决策、船舶企业成本管理、资本运作项目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名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同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及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点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按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1.审核时间

  具体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报考点相关通知。

  2.审核程序

  (1)报考点根据考生上传的核验材料进行审核。

  (2)核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补充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通过报考点审核。

  (三)招生单位考试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时间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

  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科目如下: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六、复试

  (一)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开展。复试视生源情况一般实行适当比例的差额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等。

  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复审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加分或录取。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复试或录取。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拟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审核通过后,我校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最终录取名单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八、学制

  3年。


九、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十、学年学费标准

  学费:3.0(万元/生·年)

  学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局审批备案为准。


十一、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十二、住宿情况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

  张家港校区招生专业在张家港校区进行培养,其他专业在镇江校区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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