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校内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辽教办[202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三个类别,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http://www.ln.gov.cn/zfxx/zfwj/bmwj/bmwj3/202005/t20200521_3857847.html)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把关和审核材料。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按照每类项目限额要求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

  三、上报时间及地点

  5月11日15: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上交至研究生学院304办公室,联系人:王茹,联系电话:46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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