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为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类别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考生人事档案可不转入我校,在入学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名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报名部分的有关要求。

  2.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初试

  1.打印准考证。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考试公告。

  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外,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4.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复试录取

  1.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到4月上旬。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对复试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组织落实,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5.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进行加试。

  6.我校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我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制与收费标准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7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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