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技术转移硕士(科技金融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0260S1)(专业学位)技术转移。

  研究方向:(01)科技金融。

  拟招生人数:15人(不含推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人员可以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指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获得本科结业证书但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其他报考规定:

  1.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网址:南开大学研招 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

  2.在《南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一栏标注国际合作项目的我校部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相关事宜应向报考学院咨询。

  3.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内容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5.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招生,非全日制专业不得报考。

  6.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面向全日制各专业招生,非全日制专业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 月15日至10 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 月9日至10 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报名公告选择报考点。

  3.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5.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形,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1.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1.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848)科技金融综合。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初试时间为2026年12 月19日至20日。

  12月19 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考生在考前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

  (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国家分数线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

  (三)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四)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外)无需加试。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开展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接受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

  (二)我校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七、录取

  (一)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具体计算办法在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公布。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并按标准缴纳体检费。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报名前,我校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二)在复试(含调剂)、录取阶段,我校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 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 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九、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学制

  学制:2年。


十二、学费、住宿和校区

  1.学费:218000元(全程)

  2.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

  3.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招生目录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十三、户籍和就业手续

  1.户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2.就业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指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录取的、以骨干计划专项录取的、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手续。


十四、档案及奖励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五、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十六、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

  2.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上一篇:2027年南开大学软件学院电子信息硕士(软件工程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2026年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