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南京审计大学MBA教育中心(创业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京审计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因审而立、为审而存、依审而兴、靠审而强。学校创建于1983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2002年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1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三部一省"共建高校,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2023年7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给我校审计专业硕士国际班的留学生回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万余名;专任教师1100余名,正高职称20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880余名;拥有浦口、莫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万平方米。

  学校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工商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个(审计、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数字经济、法律、国际中文教育、翻译、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3个(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江苏省重点学科6个(统计学、理论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连续四年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中获评A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类别、招生计划、专业方向

  (一)招生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41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三)专业方向

01审计与治理

02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03大数据与商业决策

04金融科技与服务模式创新

05智慧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6企业战略与运营管理


四、学制学费

  2027年我校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学费为10.25万。

  ※最终收费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经济学综合和会计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我校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提交核验材料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进一步升级报名系统,优化报名照片采集模式,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得补办。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是199管理类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

  (二)复试及调剂

  复试及调剂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在复试中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录取

  1.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

  4.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回避制度

  我校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或本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我校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九、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将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学院网站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寄送,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5.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6.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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