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企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MPA拟招生人数为30人

  研究方向:

  01. 政府管理与改革

  02. 能源战略与治理

  03. 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报名公告要求。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5.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二)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1.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考。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①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 204 英语(二)。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https://yjsy.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在职新生的人事档案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转入至华北电力大学,其他类别新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


八、学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60000元。


十、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一)硕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亦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资料。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s://yjsy.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报名后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修改上述事项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五)我校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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