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学校创立于1946年,前身是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更名为“北京重工业学校”“北京钢铁工业学校”“北京冶金机电学院”,1985年更名北方工业大学,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建校以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工业报国、工业兴国、工业强国”精神,培养13万余名优秀人才,投身于新中国从传统工业到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级创新人才和先进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步入新时代,学校担当教育强国使命,立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定位,科学谋划“十五五”,锚定“双优”工程发展目标,坚持“两高两力”引领,优化“四重四新”学科布局,正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工科大学。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2027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47名。研究方向:01企业战略与创业管理02数字营销与品牌管理03人力资源管理与领导力04公司理财与科技金融05数字分析与商业智能管理06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按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填报,并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后,至入学报到之前,考生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

  3.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网报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4.考生网上报名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应详细准确,其中“移动电话”应保持可联系状态,以便及时联系。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6年10月24日22:00(北京时间)前上传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在2026年10月24日22: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8.符合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3.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考点选择

  全国各省(区、市)所有报考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9)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建筑学(学科代码:081300)、建筑(专业代码:085100)、设计学(学科代码:140300)的考生均须选择北方工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09)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并到北方工业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9)其他学科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9)其他学科专业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考生户籍所在地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注意:符合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9)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9,以下简称1109报考点)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

  凡拟选择1109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1109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9报考点。

  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校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初试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7年2月下旬前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我校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管理综合,包括政治、英语、管理能力和知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①企业管理学②微观经济学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主动与相关学院联系进行确认。

  4.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7.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8.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9.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10.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并提前公布。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及相关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

  (二)体检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八、学制

  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


九、学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学费为44000元/生/学年。


十、培养地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为北方工业大学校本部。


十一、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和所在学科专业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须转入我校,非京籍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学生毕业(结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就业研究生,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一)2027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二)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三)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请参见《北方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院、学科专业联系方式》(https://yjsy.ncut.edu.cn/info/1185/4985.htm)。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及所填报信息、联系电话准确、通信地址填写规范(□□省□□市□□区□□街道□□路□□号□□单位)。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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