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研究生教育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原理、世界史、细胞生物学、生态学5个国家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学科6个(其中A+学科1个)、B类学科15个。
东北师范大学MBA项目于2009年7月正式获批,2011年10月进入新加坡淡马锡基金会资助的“中国MBA师资开发及办学能力建设计划”,2013年获批成为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东北师范大学MBA因项目迅速成长,成为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重点院校。
一、培养目标
东北师范大学MBA教育以培养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国家和东北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秉持“以道谋功、以德立人”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创造管理新知、培养优秀人才、推动社会发展”为使命,依托东北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学科资源,培养具有卓越领导力、国际化视野、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管理者。东北师范大学MBA通过运用前沿管理理论、工具及方法,让学生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复杂场景的应变能力,恰当运用管理理论解决组织管理问题。
二、培养特色
(1)商德世范。依托学校鲜明的师范教育特色和强大的人文学科背景, 积极探索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艺术学、历史学等学科在管理实践中的应用,着重培养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品德。整合东北师范大学多学科资源,开设系列人文素养课程。
(2)实践导向。东北师范大学MBA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坚持管理理论与实践应用的统一,管理思想与管理工具的结合。通过企业参访、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同时,项目还拥有一定数量的校外产学研基地和行业导师队伍,创办“商道”系列讲座,打造校企交流平台。
(3)区域引领。以服务东北振兴和新型工业化转型为目标,针对东北区域经济特点和企业需求,设计具有地域特色的MBA课程体系。与当地企业共建产学研基地,合作开发教学案例,为东北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4)终身教育。开展个人提升、家庭成长和社会责任系列讲座。东北师范大学 MBA 项目在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修身、齐家”的思想精髓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学校最具优势的人文德育教育资源,将MBA 教育从阶段化、个人化的商科教育,向终身学习和家庭成长升级转型。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觉悟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者,应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须于2023年9月1日前毕业);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应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须于2024年9月1日前毕业);
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须于2021年9月1日前毕业);
境外获得学历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初试--管理类联考,包含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
复试--管理案例分析、政治理论(笔试)、英语(面试)、综合能力(面试)。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管理学》、《战略管理》。
五、其他说明
学业年限:学制2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
学费:总额5.8万元/人,开学后按年度分两次缴纳。
学习方式:周末及节假日线下授课。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授予:
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东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的学员,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六、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208人,最终录取人数以复试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报考流程及重要时间提醒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参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二)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章程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产生的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我校将组织专人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跨学科考生的前置专业信息、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并提交材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应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否则不予准考。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截图并妥善留存。
4.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下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z.nenu.edu.cn/ks),在硕士网报模块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读研究生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8.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2.考前十天左右,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用品等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本年度我校无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科目,没有需要使用计算器、画板、画笔等特殊工具的自命题科目。
3.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使用和妥善保管。
(五)复试
1.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招生院部)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复试名单。复试前,各招生院部网站将公布复试细则(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专业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2.跨学科考生无需加试。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前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5.复试相关规定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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