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23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次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和涉密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论文名额分配

  本年度评定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原则上总数不超过210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61篇,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77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72篇。各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推荐名额

  合计

  博士

  学硕

  专硕

  1

  12

  11

  5

  28

  2

  7

  6

  6

  19

  3

  8

  12

  12

  32

  4

  4

  4

  4

  12

  5

  10

  11

  12

  33

  6

  6

  5

  7

  18

  7

  1

  5

  6

  12

  8

  3

  3

  1

  7

  9

  5

  6

  3

  14

  10


  1

  2

  3

  11


  2

  1

  3

  12


  1

  1

  2

  15


  2

  1

  3

  16

  3

  7

  5

  15

  17

  2

  1


  3

  MBA中心



  6

  6

  合计

  61

  77

  72

  210

  注:各类推荐名额独立,不得相互挪用。

  三、申报条件

  申报学位论文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位论文专家评阅结论全部为优良,并获得答辩委员会推荐。

  2、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处于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工程应用价值。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或相关专业类别范围内具有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3、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在理论、方法或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本学科或相关专业类别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工程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学位论文作者自攻读学位至参评期间,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代表性创新成果,满足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相应学科专业评选标准。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作者,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

  (1)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归档原文一致,没有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按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本学院最优秀的学位论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推荐限额,考虑本学院各授权学科的差异性及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的差异性进行择优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者,在可推荐指标限额内形成推荐名单,并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进行分类排序。

  3、学院公示。

  学院对分类排序的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公室汇总。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

  联系电话:84892486。校学位办邮箱:xwb@nuaa.edu.cn。

  学位办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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