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基础心理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教育、美术与书法、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申请条件
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旨在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有助于在职人员通过进一步学习,提升专业理论、科研能力等学科综合素质,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业绩或成果。
三、报名流程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注册实名账号,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核验及图像采集,并将报名系统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打印签字确认。报名专业等关键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予更改。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3、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4、《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3份;
5、《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须知》一式3份。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发放《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学习手续。
四、培养管理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讲授、自学辅导、导师指导等多种灵活的学习方式,完成课程水平认定、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的学习任务。培养管理分为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和论文阶段。
(一)课程水平认定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须在四年内通过学校全部课程水平认定,以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1、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课程学习。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位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申请人在课程水平认定阶段,需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具体报名办法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论文阶段
申请人在通过课程水平认定后,可申请进入论文阶段。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师发〔2026〕23 号),按照所在学院安排,在导师指导下,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论文的开题、预答辩、查重、盲审、答辩等环节工作。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西师发〔2026〕22号)条件的申请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的开题、预答辩及答辩等环节,均须本人到校线下完成。
五、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一外国语
2、专业基础课:理论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专题、发展心理学专题、高级心理统计与测量、高级心理测量、心理学研究方法与统计、社会心理学专题
3、专业必修课:论文写作指导与专业英语、人格心理学专题、认知神经科学、变态心理学专题、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团体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备注:以上课程仅供参考,授课将根据心理学院培养方案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参照备案标准,按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和论文阶段分段缴纳。
1、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收取,共收取两年。包含线上网络平台学习、课程考核及管理费用;不含教材费及全国统一考试相关费用等。
2、论文阶段学费每生10000元。
3、缴费方式:以上费用由申请人按学校通知缴费时段登录西北师范大学财务统一缴费平台完成缴费。
七、其他说明
1、我校课程水平认定阶段课程教学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通过专用网络及管理平台完成学习。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终止学习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