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7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 1800 余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36人。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时间。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初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
③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二)复试
1.复试基本流程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 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制定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 1 份,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2 篇 3000 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6)同等学力申硕加试科目:
1.刑法
2.民法
五、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为 3 年。
(二)学费为 20000 元/年。
(三)住宿情况
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六、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我校历来重视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开展毕业就业工作,学生就业一直保持较高质量。
我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八、其他事宜
一、招生计划
2027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 1800 余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36人。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时间。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初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
③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二)复试
1.复试基本流程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 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制定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 1 份,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2 篇 3000 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6)复试科目:
(7)同等学力申硕加试科目:
1.刑法
2.民法
五、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为 3 年。
(二)学费为 20000 元/年。
(三)住宿情况
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六、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我校历来重视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开展毕业就业工作,学生就业一直保持较高质量。
我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八、其他事宜
一、招生计划
2027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 1800 余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36人。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时间。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初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
③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二)复试
1.复试基本流程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 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制定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 1 份,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2 篇 3000 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6)复试科目:
(7)同等学力申硕加试科目:
1.刑法
2.民法
五、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为 3 年。
(二)学费为 20000 元/年。
(三)住宿情况
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六、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我校历来重视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开展毕业就业工作,学生就业一直保持较高质量。
我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八、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参与编写、出版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虚假宣传,否则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