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一、学校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

  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2014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3700余人、博士研究生100余人。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二、项目性质

  同等学力申硕是指经过研究生非学历教育(在职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者,具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外语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学科综合考试和论文答辩及论文发表之后,获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历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

  

三、项目优势

  1、入学门槛较低,学习方式灵活多样。

  2、专家教学,更新知识启迪智慧。

  3、系统服务,集聚校友资源丰富人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4、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生专业

  西北政法大学在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应用技能、法律职业伦理有机结合原则,培养面向西部、面向基层、面向法律职业领域的高层次卓越法治人才。

  招生专业:社会工作

 

六、课程设置 

科目 序号 课程
公共必修课 1 习近平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研究
2 研究生英语
专业基础课 1 法理学
2 中国法制史
3 宪法学
4 刑法学
5 民法基础理论
专业选修课 1 民商法专题
2 商法基础理论研究专题
3 刑法总论
4 刑法分论
5 经济法理论
6 行政法学
7 社会工作理论
8 刑事诉讼法
9 民事诉讼法
10 监察法案例研究

  以上为部分课程设置,具体课程设置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七、师资介绍

【王周户】 教授,西北大学博士学位
【贡世康】 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李大勇】 教授,行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研究
【李瑰华】 教授,科研处处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讲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课程。
【彭 涛】 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兼职律师
【胡晓玲】 副教授,韩国庆尚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程序、行政诉讼
【钱锦宇】 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管 华】 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党内法规研究团队负责人;
【刘 璞】 副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受教育权,残障人权益保护
【周 敏】 副教授,韩国庆尚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程序、行政诉讼
【褚宸舸】 教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校监察法学科带头人,监察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监察法教研室主任
【井凯笛】 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纪检监察学

  以上为部分授课师资,具体授课师资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八、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2年内完成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4年内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

  (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采取课程论文等不同形式评定成绩。

  (2)课程学习方式:线上课程,根据每批次学生的课程计划确定上课时间。

  2、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

  通过同等学力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进入论文开题与撰写阶段。

上一篇: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