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选派专业领域由各单位结合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研究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留基委审核录取”的办法。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2.青骨项目资助经费由留基委和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我校配套经费由学校与派出人员所在单位按2:1比例共同承担,配套经费因派出国家、时长不同而异,所在单位承担经费约为人均3万元/年。申报人员应在提交材料时向所在单位予以说明,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骨干、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5.外语水平需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对于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的申请人,可提供培训部出具的在读证明作为外语证明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外语是否合格一项应选择“未达标”。

  三、选派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0-30日

  2.我校受理、初审、上报时间: 2021年10月15日前

  3.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2021年11月

  4.留学资格有效期:2022年12月31日前

  四、申请材料

  材料说明请详阅留基委相关网页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2。(网报时需要个人进行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上传,材料扫描需要符合一定标准,请网报时根据页面提示准备。)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于一张A4纸上)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必须涵盖留基委官网要求的各项内容)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6.外方合作者简历(外方提供、正式署名)

  7.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1. 2021年8月20日前,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2. 2021年8月20-25日,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科研成果清单》(附件1、2)连同本通知第四项所列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查选拔,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 2021年8月26-9月9日,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国际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4. 2021年9月10-30日,国际处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5. 2021年9月30日-10月15日,国际处于受理单位平台接收材料、初审、上传单位推荐材料并向留基委提交申请材料。

  六、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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