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青岛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小学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其余为学术学位专业。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000名左右(含推免、医学长学制学生转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小学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19人,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须为定向,报考类别码须为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五、报名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不再单独设置网上确认阶段,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缴纳报考费后,一并根据报考点要求上传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手续。
(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身份证号、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7年9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5.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依规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考生材料如不符合要求,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24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1.教育学原理2.教育史。
(五)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七)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
(一)学制
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学制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二)学费
15000元/年·生。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本章程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