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2021级MPA“提前复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经学校批准,我院继续实行MPA“提前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提交申请

  申请者应符合我校2021年MPA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要求之一,同时为工龄满5年或5年以上有丰富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21年9月1日)。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21年9月1日)。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2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提前复试”,于2020年9月10日之前在我校MPA提前复试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mpa.ruc.edu.cn)。

  2、材料评审

  学院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信息及其相关证明对考生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工作或学习情况、获奖/荣誉情况等进行评审打分。依据分数,按不低于1:1.2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上线即进入复试名单。我院将于2020年9月30日左右公布材料评审结果。

  3、复试

  学院将于2020年10月15日左右组织通过评审考生进行复试,其中:

  (1)参加提前复试的人数视申请考生人数和综合素质情况决定。

  (2)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英语)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由我院选聘考官对考生进行考核。

  (3)复试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现场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两封(含领导亲笔签字及联系方式)。

  ②教育背景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

  ③在职证明(含“工龄情况”、“职务岗位”及“行政级别”)。

  ④发表文章或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

  考生所提交的书面材料须真实,并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一致,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复试资格。

  4、复试结果

  本次“提前复试”将选出不超过160名考生,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

  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MPA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且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

  注: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如有内容与“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冲突,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7月24日

上一篇: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下一篇:没有更多了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