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与津贴发放,现对“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统计和发放工作进行调整,并对一月、二月的津贴发放要求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津贴发放说明

  1.从本学期开始,“三助一辅”津贴发放表格使用新修订版本(见附件1),请各学院及时更新。

  2.本学期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当月提交上一个月工作量。例如:1、2月份未核发津贴材料于3月份提交,3月份工作量将于4月份提交,其它月份依次类推,临近假期月份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各学院按实际工作量统计2022年1月份、2月份未核发的工作津贴并填写新版“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纸质版材料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3月4日前石牌、南海校区所属学院递交至研究生院309办公室;大学城校区所属学院递交至行政楼A3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l0082@163.com(邮件标题:XX单位3月三助津贴)。

  二、2022年1、2月津贴统计方法

  根据校历安排,2022年1月24日起至2月20日为寒假假期,1月份工作时间为三周,2月份工作时间为一周。现将2022年1、2月研究生三助发放安排如下:

  1.助管助教:助管助教已于上学期发放1月份半个月(两周)的工作津贴,若在此基础上仍有一周工作量,可将其与2月份最后一周工作量合并为半月工作量上报。

  2.兼辅:兼辅已于上学期末预发1月全月工作津贴,但上学期各学院仅提交了兼辅1月份半个月(两周)津贴发放材料,本月需补交兼辅剩余半个月津贴发放表。(兼辅1月津贴已包含2月最后一周工作量,原则上2月不发放工作津贴)。

  三、岗位换任的申请及审核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按照《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2021-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助管、助教”的通知》(http://yjsy.scnu.edu.cn/a/20210707/6287.html)要求,助教聘期为一学期。助管、兼辅聘期为一学年。

  1.助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由各学院按上文通知指标重新选聘上岗,并同步提交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学院公示”“XX岗位聘任登记表”与“XX岗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7)。

  2.助管、兼辅: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新旧助理更替,请学院同步更新提交有关选聘材料备案,参见上述1。

  3.各岗位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数量。

  4.每个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xx学院兼职辅导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xx学院助管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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