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7年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人数10。
研究方向:01 (非全日制)社会治理;02 (非全日制)宪法实施与行政法治;03 (非全日制)刑事实务;04 (非全日制)民商事实务;05 (非全日制)诉讼实务;06 (非全日制)经济法实务(含知识产权);07 (非全日制)涉外法治;08 (非全日制)数字法治;09 (非全日制)生态环境法治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达到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②在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③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与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并在报名时间截止3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至四川大学研招办邮箱进行审核,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复试时应交验学历证书、外语成绩证明、发表论文、主干课程成绩单等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初试合格后须经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至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并按时缴纳报名费,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动态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为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 201 英语(一)、③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初试科目默认仅使用常规文具(黑色签字笔、2B填涂铅笔、橡皮、直尺)作答,未在准考证中标注的其他工具一律不得使用。
(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我校采用综合复试,包含专业理论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详见复试前各院系发布的复试公告。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院系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如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录取考生于202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其它说明
(一)学费:45000/全部
(二)学制: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