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东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能源动力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7年东南大学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具体详见《东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一、招生计划及类型
2027年本专业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名。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以及我校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研究方向:
(01)富碳燃料的低碳转化
(02)可持续生物燃料
(03)氢能与燃料电池
(04)储能电池技术
(05)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06)太阳能利用技术
(07)风能利用技术
(08)高热流密度电子器件散热
(09)燃气轮机技术
(10)先进能源转换系统
(11)复杂能源系统的智慧控制
(12)零碳建筑
(13)新型制冷技术
(14)储热与储冷
(15)固体废弃物高值利用
(16)核能利用技术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二、报名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及初试科目第四门为910建筑设计基础、911风景园林设计基础的考生,须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四)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五)选择在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遵照东南大学报考点公告;选择在其他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遵照所选报考点公告。
(六)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四、初试
(一)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应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招生专业:能源动力[085800]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8传热学
五、复试
(一)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所)专业/方向复试要求方可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院(系、所)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及要求将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监督。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6万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院(系、所)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2027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最终考试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我校统筹多方资源对对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住宿。
(四)我校招生计划中拟含部分无锡校区、南通校区招生计划,计划数、招生学院及具体培养安排在复试录取阶段确定。
(五)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处理。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七)本章程未尽事宜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在202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