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

  法学专业是首批"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96年获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四川省最早同时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院校,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法治人才。

 

二、项目性质

  同等学力申硕是指经过研究生非学历教育(在职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者,具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外语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学科综合考试和论文答辩及论文发表之后,获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历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  

 

三、项目优势

  1、入学门槛较低,学习方式灵活多样

  2、专家教学,更新知识启迪智慧

  3、系统服务,集聚校友资源丰富人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4、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生专业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在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应用技能、法律职业伦理有机结合原则,培养面向西部、面向基层、面向法律职业领域的高层次卓越法治人才。

  招生专业:刑法学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起,2年内完成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合格者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

  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采取课堂闭卷、课堂开卷、课程论文、口试加笔试等不同形式,并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2)课程学习方式:线下面授+线上课程,根据每批次学生的课程计划确定上课时间。

  2、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

  通过同等学力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进入论文开题与撰写阶段。

  学校届时将选派专业导师对学员进行论文开题与写作指导。学员论文开题须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申请人进行论文写作并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

  3、第三阶段: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位

  学员论文撰写完成后,提交学院,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4、其他事项

  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费用

  1、学费:16200元/生(全部学费)。

  2、考前辅导费用:8000元(包含英语、法学综合全部课程)。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费用自理。

  4、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费用、答辩费用以当年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八、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准备个人资料(包含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蓝底 1 寸或 2寸证件照)。

  2、提交个人资料至我校。

  3、收到审核邮件后,通过学校支付平台办理学费,缴纳学费成功后将截图发送至招生。

上一篇: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