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赓续南洋公学时期设立的 “政治特班”(1901年)血脉,1931年黎照寰校长成立管理学院(含公务管理系),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公共管理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学科;在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获评全国前5%档;在泰晤士高等教育中国学科评级中,公共管理学科2023年获得A+档;在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社会政策与管理学科连续多年跻身全球前100名。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之一,上海交通大学迄今已培养了4600多名优秀MPA人才,历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获得数和全国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入选数位居全国高校前列,上海交通大学MPA学子在历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表现优异。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获评A。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才兼备,具有深厚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扎实公共政策素养和宽广国际视野,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等部门工作,胜任综合管理与政策制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素质干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四、考试

  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

  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3.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一般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 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5. 复试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阶段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分“初试前面试”和“初试后面试”。

  (1)初试前面试

  具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以申请初试前面试,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中选择部分考生进入初试前面试。初试前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英语)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由我院选聘专家对考生进行考核。11月上旬发出面试通知。

  符合初试前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填写《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MPA初试前面试申请书》(见上海交通大学MPA网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初试前面试,面试前还需向我校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A.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可证明自身工作业绩及能力的材料,如成果、获奖、文章、专利、项目完成等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初试前面试情况综合评分确定相应等级。考生可至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查询初试前面试结果。

  (2)初试后面试

  初试后面试将于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公布后举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招生通知。

  参加我校初试前面试并获得“优秀”档,同时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将自动获得复试资格,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后即获得拟录取资格。其他初试成绩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组织面试(按惯例将于2024年3月进行)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预录取。以上暂定面试安排,如有调整,届时将提前在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MPA官网上通知。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

  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进行初审。

 

八、录取

  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2024年拟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约260人(含20名海南专项,其中海南专项报考者一般应为报名时在海南省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正式任职,并由所在组织重点推荐的考生),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最终确认录取人数。

  3. 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证),学制为2.5年,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2024级为14.8万元(其中海南专项为6.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支付,分别为40%、40%、20%,并根据初试成绩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当年新生入学总人数的10%左右)。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4.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

  1.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服务项目考生及报考普通计划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且需于招生院系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专项计划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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