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金融MBA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对象
招生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须于2024年8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须于2021年8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
二、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FMBA项目:320-420人,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调整分配为准。
三、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FMBA项目,不脱产,学习年限为3年。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FMBA项目是中国首个金融专业方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项目。高金FMBA整合全球顶级教育资源,课程广泛参考了麻省理工斯隆商学院、沃顿商学院等全球顶尖商学院金融课程体系,紧密结合中国经济与金融发展实际,形成欧美与中国两大金融市场联动。FMBA涵盖金融基础课程、金融专业课程和管理课程,在金融教育体系的完善性和前瞻性上拥有无可比拟的领先优势,全方位助建学生的金融知识体系、能力架构以及全球视野。
四、录取类别
FMBA学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别。定向FMBA学生,由学校、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或学生个人向学校支付培养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校方不负担FMBA学生在校期间的福利待遇,教材、资料费、住宿费等均自理。
五、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FMBA学生学位论文结合本单位的课题或研究方向进行,由导师负责指导。在规定年限内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六、2026年入学学费
非全日制项目:53.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支付。
七、奖学金
高金FMBA致力于培养通晓现代金融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为了鼓励优秀人才报考高金FMBA,面向2026级考生,设置覆盖约85%的非全日制新生、100%全国班(北京/湾区)新生和100%全日制新生的高额奖学金。同时,为支持和奖励来自香港、台湾、澳门及海外的优秀青年报考高金FMBA,另增设高额港澳台、国际生专属奖学金。
除新生奖学金之外,高金FMBA也设置了百万级在校生奖学金,从不同的维度奖励表现优异的在校生。从学习成绩的优异,到积极为班级和学院服务,同学们均有各种机会获得相应的奖学金作为学业上的资金支持。
八、招生流程
高金FMBA项目始终以“培养通晓现代金融知识的行业领军人才”为目标,以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形式,吸引并招录更多来自金融、产业的优秀群体。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当年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满足报考条件者报考无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每日9:00-22:00。
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且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③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⑤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⑩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设计学院的考生,以及符合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条件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网上确认要求
①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③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美颜、AI变脸等数字化修饰,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④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⑤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九、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与复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复试由学校组织,具体招生学院根据办学特色,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也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招生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遵章守纪、诚实考试。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合格/不合格)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得报考。复试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为定向就业,在被录取前与上海交通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入学等,上海交通大学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也不提供住宿。
3.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信守定向就业合同。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